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源交易  > 工程招标  > 查看详情

二广高速永州东连接线建设项目桥梁荷载试验招标公告

2019-07-24 09:14:19  点击:1196

   本招标项目为二广高速永州东连接线建设项目阳明大道跨线桥、上岭桥路跨线桥、羊毛岭路跨线桥桥梁荷载试验,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广高速永州东连接线建设项目桥梁荷载试验。
   二、项目内容:阳明大道跨线桥、上岭桥路跨线桥、羊毛岭路跨线桥桥梁荷载试验。
   阳明大道跨线桥起点K1+805,终点桩号为K1+915,桥梁全长110米,分左右两幅,为变截面连续梁,跨径布置为:30+50+30=110米,箱梁顶板和底板设置成1.5%的单向横坡。上部单幅桥箱梁设计为单箱三室断面,箱梁顶面宽16.75m,底面宽12.5m,箱梁梁高2~3m,箱梁顶板厚度为25cm,箱梁底板厚度为25cm,与下行车道净高为5.5米。
上岭桥路跨线桥起点K3+615,终点桩号为K3+705,桥梁全长90米,分左右两幅,为等截面连续梁,配跨为:30+30+30=90米,箱梁顶板和底板设置成1.5%的单向横坡,纵向结构水平。上部单幅桥箱梁设计为单箱三室断面,箱梁顶面宽16.75m,底面宽12.35m,箱梁梁高1.8m,箱梁顶板厚度为25cm,箱梁底板厚度为25cm,与下行车道净高为5.2米。
羊毛岭路跨线桥起点K5+370,终点桩号为K5+450,桥梁全长80米,分左右两幅,为等截面连续梁,配跨为:25+30+25=80米,箱梁顶板和底板设置成1.5%的单向横坡,纵向结构水平。上部单幅桥箱梁设计为单箱三室断面,箱梁顶面宽16.75m,底面宽12.35m,箱梁梁高2.0m,箱梁顶板厚度为25cm,箱梁底板厚度为25cm,与下行车道净高为5.2米。
   三、项目要求:依据《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出具符合要求的相关报告。
   四、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五、检测试验费用:招标上限值为81.28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市财政局审核为准,若审核金额超过中标价以中标价包干,反之以市财政局审核为准。
   六、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超过80万元的公路桥梁荷载试验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6-2018三年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均为AA。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采用开标现场递交现金方式,由招标人现场直接收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立即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yzcjt.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下午3:00时。
   十、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投标报名所需证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二维码扫码查询);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5、业绩及信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密封公章的报价表,当场拆封宣布(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十、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8%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 (http://www.yzcjt.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7307469391
   招标监管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46-8376053


                附件一
            附件二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