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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昌阁安置小区二期等三个安置小区融资+设计优化+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澄清与修改

2019-12-24 15:33:12  点击:1150

  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公开发布了文昌阁安置小区二期等三个安置小区融资+设计优化+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基本审查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中第3条中的3.10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是提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不少于人民币9.7亿的存款证明。该项目为投融资项目,应不需要提供如此大额的存款证明,且现在国家有相关文件规定工程施工建设的投保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都要求改为银行保函。招标人能否改为:银行对投标人的授信不少于9.7亿元人民币的证明?
  答:按基本资格审查公告执行。
  2、招标公告中3.7.1条,招标人要求提供4个壹级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参与的项目负责人却要求4个壹级注册建造师,对于本项目的管理和责任范围难以划分。请问招标人能否只用1个壹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
  答:现将基本资格审查公告3.7.2中“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总负责人。”
  3、基本资格审查公告中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中,施工负责人是指项目总负责人还是任意一项目负责人?
答:指项目总负责人。
  4、资格预审公告中的相关业绩要求,若投标方为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均可。
  5、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单位则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可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4楼405室)现场参阅本项目合同格式(初稿)及市政府决策的有关招标控制指标。
  6、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基本资格审查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澄清公告是对基本资格审查公告的补充与修改,当基本资格审查公告与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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