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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库招标公告

2023-10-09 17:11:42  点击:7373

本招标项目为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库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瑞丰公司年度合作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库。
二、项目概况:根据我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建立年度合作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库。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入库单位的合作期限为2年,自中标入库之日起计算,入库单位为10家,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和业务量对入库单位进行业务委托,采取等概率摇球方式确定受托单位,单家单位每月同时承担在建项目不超过2个,否则不能参加当月新增项目分包业务。
四、招标方式及项目要求:
1、招标采用公开挂网招标,资格后审。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作业,以招标人确定实施的具体项目进行计量计价。
五、常用机械设备租赁台班单价招标上限值及投标报价






 
  常用机械设备租赁单价表(招标上限值)
序号 机械种类
(入库家数)
机械设备
名称
型号 工作质量
(T)
发动机
功率(KW)
单价
(元/小时)
备 注
1 10 挖掘机 60型 6.0 36.0 150.0  
2 挖掘机 120型 12.0 72-85.0 200.0  
3 挖掘机 CAT320 22.0 117.0 300.0  
4 挖掘机 CAT336 36.20 232.0 550.0  
5 挖掘机 CAT349 46.5-49 289.0 700.0  
6 轮胎式挖掘机 75型 7.5 50-60.0 150.0  
7 挖掘机(炮机) CAT320 22.00 117.0 400.0  
8 挖掘机(炮机) CAT336 36.20 232.0 700.0  
9 挖掘机(炮机) CAT349 46.5-49 289.0 1100.0  
10 推土机 山推SD16 17.0 131.0 280.0   
11 压路机   20-22T 140-150 280.0  
12 多功能洒水车   单车容量
10-12立方
  150.0  
13 叉车   载重3.5T 36-40 150.0  
14 装载机(铲车) 30型 载重3T 92.0 200.0  
15 装载机(铲车) 50型 载重5T 162.0 280.0  
  注:1、以上台班单价含9%增值税专票,含机械进、出场及挖机师傅工资、油费等全部费用。
    2、同类型机械不同品牌型号,可根据机械型号、工作质量及发动机功率进行等价效率换算确定单价。
投标报价:以费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0<报价费率≤100%,超过上述范围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挂网之日前的日期)。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等内容;
3、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项目业绩和经验,须提供近两年内(2021年6月-2023年5月)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不含)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项目合同(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和付款凭证。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拥有至少三种本次招标常用的机械设备(详见本公告第五项中常用机械设备租赁台班单价表中所列的机械设备),须提供机械设备购买合同和购置发票(或付款凭证),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5、要求出具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要求出具机械设备驾驶员(操作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须持有相应技术工种操作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计量方式及考核退出机制
1、合作期内,单家单位完成了超过50万元的工程量,甲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若单家单位一个季度内未完成50万元的工程量,则按季度由甲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每家单位当年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年底进行一次结算,甲方付至该年度已完成工程量的85%,上述工程量的确定以甲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为准。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付款金额税票(税票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考评考核及退出机制
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入库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机械设备租赁作业,否则取消入库资格。合作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委托方有权解除相关合同,并将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清退出库:
   (一)对按本公告规定程序确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分包单位,无正当理由累计2次不提供机械设备租赁作业的;
   (二)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安全事故的;
   (三)响应委托方速度慢,服务态度不好,不按要求提供机械设备租赁作业的;
(四)因机械设备老化导致工作效率明显低于正常工作水平或经常窝工,经委托方要求必须更换机械设备累计2次仍无明显改善的。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万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投标文件相关附件模板资料的获取: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yzcjt.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
十一、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十二、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或二维码扫码查询,若不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二维码不可查询,则视为递交原件不齐);
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相关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中标之后按我司上传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承诺书(见附件1);②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见附件1);③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承诺书(见附件1);④机械设备驾驶员(操作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的承诺书(见附件1);
4、按“招标公告第六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表,且报价表需密封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密封公章。
注:投标文件统一为A4纸幅,根据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提倡双面打印。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不做密封要求,另做一包单独提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三、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根据现场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唱标之后由招投标审查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及报价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第二轮报价。
  2、如采取第二轮报价,则根据合格投标人的第二轮的有效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确定最低报价的单位进入合作单位库,招投标审查小组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剩余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议标,是否同意按已确定入库单位的最低报价进入合作库,如同意,则进入合作库,如不同意,则与下一家单位议价,直至选定10家入库单位为止。

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乘以92%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3、如按上述方法选定的单位数量不足10家,则暂以选定的单位作为进入合作库单位的最终数量。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7307469708
招标监管联系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386308076
(以上号码经本人确定可以公开)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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