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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选定承销商机构项目 (三期)招标公告

2021-11-17 10:21:51  点击:1598

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选定承销商机构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编号:YZCTZX-2021014,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项目: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选定承销商机构项目(三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审批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等全程发行及承销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6.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名称 发行总额 发行期限
1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选定承销商机构项目(三期) 本次招标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批复为准。
 
不超过行业规定的最高期限
7.内容及要求:
(1)时间要求:获取中国银行间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最后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中标机构应于合同签订后,严格遵守投标机构对获取发行注册通知书及募集资金到位的时间要求,每延迟一个月相应扣减承销费0.01%/年,否则发行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申报、发行费用均由中标机构自行承担(除发行人自身原因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外);本次债券应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首期发行成功。发行单位确定第二名、第三名为备选机构。若与中标机构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与第二名备选机构签订合同;若与第二名备选机构终止合同,发行单位有权与第三名备选机构签订合同,不再重新招标。
(2)债券利率和发行要求:
发行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发行人主管部门规定的上限值和申报发行期间与发行人主体、债项评级等级相同、同类型产品发行的平均水平;发行利率报价区间,未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报价区间,需经发行人同意;具体发行批次、时间及金额,由发行人在注册金额有效期内自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动态滚动发行、全额发行、分期发行。若承销商违背上述要求,发行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不发行或取消发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销商承担。
(3)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4)发行方式: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
(5)承销费:年承销费上限值为发行额的0.285%/年,本项目的承销费包括各种其他费用(中标机构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承销费、审计费、评级费、跟踪评级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律师服务合同由发行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中标机构有权推荐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发行成功,合同解约后,前期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机构自行负责,发行人不予以支付。
(6)律师服务合同由发行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事务所可由中标机构推荐。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资格,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机构(委托代理人)且至少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交易所、发改委三个审批机构的债券承销资质中的一个;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综合评分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打分,但是综合评分涉及承销业绩、支持力度等评分项按联合体成员双方提供的业绩、力度等共同计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需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销资格的机构(银行可为分支机构);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资格,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机构(委托代理人)且至少具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交易所、发改委三个审批机构的债券承销资质中的一个。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银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机构(委托代理人);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6)如投标人是“三证合一”且社保登记证已不再进行年审则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1年7月-2021年9月)社保缴费凭证。
(7)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经营正常);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直接否决其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5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今天连锁酒店4楼)。
(3)报名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持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本邀请公告中第二条、第三条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和特殊条件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等资料(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3)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2)缴纳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607498217
监 督 人 :陈先生        电话:0746-8376053
采购代理机构: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17307469635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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