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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西源东安河道砂石资源采砂、清障项目劳务作业 招标公告

2021-12-29 15:20:46  点击:21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湘江西源东安河道砂石资源采砂、清障项目劳务招标。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州市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江西源东安河道砂石资源采砂、清障项目劳务作业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州市东安县
2.3 规    模:本项目包括2个内容:1、湖南省永州市湘江西源东安河道(K31+690-K33+608)清障劳务。该河段位于湘江西源东安段石期市镇乌江村石期市大桥,清障长度约1.918公里,清障量173.58万吨,清障期1年,清障高程105.34-107.30m;2、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湘江西源(岐岭脚渡口-石期市大桥段)河道采砂劳务。该河段位于湘江西源东安段石期市岐岭脚渡口至石期市大桥,可采区长度2.74公里,控制开采总量86.35万吨,开采期限2年,控制开采高程101-102m;
2.4 服务期限: 根据永水办函〔2021〕7号文件批复,湖南省永州市湘江西源东安河道(K31+690-K33+608)清障段作业服务期限为1年;根据水办函〔2020〕28号文件批复,采砂作业服务期限为2年。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项目延期,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另行商议履约事宜
2.5 质量要求:中标人采砂、清障劳务作业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控总量、控范围、控深度、控时段、控船数、控功率要求作业施工,作业标准要经过采砂办或第三方监理验收。中标人需及时妥善处理河道沿线阻工问题。运输段路面保洁和治超管理必须达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部门的相应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营业范围包含河道采砂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采砂、清障的挖砂船不低于2艘(含本数);用于本项目的采砂、清障的运砂船不低于4艘(含本数);200型(含200型)以上挖机不少于 4 台,每台挖机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型式核准证书,每台挖机操作人员要配备操作证书(相关证书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原件用于核准备查)。
3.3  根据《湘江西源东安县杨马埠渡口至石期市大桥河段2021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载明,湘江西源岐岭脚渡口-石期市大桥采砂段单艘采砂船需控制在110-340KW(《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中主柴油机总功率)之间。投标人用于投标的挖砂船,必须满足上述条件(相关证书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原件用于核准备查)。
3.4  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用于本次投标的挖砂船及运砂船,须是湖南省籍范围内的船舶,须提供由永州市交通运输局或永州市水运事务中心船舶管理部门查询验证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是合法、合格、有效的证明;租用的船舶还需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原件用于核对)。
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6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个月内,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石期市镇大桥临时上砂点的场地租赁工作,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场地租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成本和工期延误成本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可采用银行子账号(网上获取)、电子保函、线下保函(即银行保函)的其中一种缴纳方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没有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需先注册,完成注册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永州城发集团网上发布。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116935160@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永州城发集团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2022年 1  月  20 日 09 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永州城发集团网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实施监督,联系电话:0746-83608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7307467755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易女士      电 话:173074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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