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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民事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4-13 11:45:03  点击:5318

本招标项目为租赁民事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为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租赁民事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项目内容:对我司名下用于经营的2个产业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方既不搬离场地又不按时缴纳租金纠纷提起法律诉讼。
2.本项目招标上限值为:基本费用为人民币2万元(含本诉一审、二审,为含税价),风险费按最高不超过判决数额的7%。其中基本费用为固定费用不需要报价,投标人只需填报风险费费率,不可超过招标公告发布的上限值(即7%),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2个产业租赁诉讼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人分别签署诉讼代理服务合同,分别以2万元的基本费+风险费中标费率结算,可以为不同的投标人中标。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民事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及执行全过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
2.类似业绩:需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从事过类似项目胜诉的工作业绩(诉讼法律服务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判决书或裁定书)。
五、招标相关资料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2年413日至418上午12:00止,在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②提供负责人及委派人员的相关执业证(律师执业证);③授权委托书;④保密承诺函。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4181500
投标文件民事诉讼案代理方案及报价表,代理方案及报价表按2个产业分别提供
七、开标地点: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68号)。
八、评标办法: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产业租赁诉讼方案评审的基础上,采取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对2个产业租赁诉讼方案分别进行评审、报价评比,并确定中标单位
1.根据现场开标时递交投标资料的顺序,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唱标之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诉讼代理方案情况及投标报价情况,由低至高选择三家单位进行价格谈判,经谈判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全部入围参与下一轮价格谈判,经谈判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贰仟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投标人补偿,补偿款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yzcjt.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 (http://www.yzcjt.com)上发布。  

十二、其他
1.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近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开标室。开标时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2.以下投标人代表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2.1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2.3开标前21天内入境并按规定完成隔离、开标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投标人且不能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2.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3.进入开标室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投标人代表,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依据。
4.所有投标人代表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开标室直至开标结束离开开标地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5.投标人代表不配合本次招标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投标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7307469633  
  招标监管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7307469391













保密承诺

永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所现有意参加贵司租赁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律师选聘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现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向贵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
  我所在此郑重承诺: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我所均对获取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贵已在媒体公开的信息和资料除外),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贵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保密期限为自签署保密承诺之日起长期有效
  特此声明。
                              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主任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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