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08:50:39 点击:110
为做好永州市中心城区(河西)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运营管理,采取“国企平台+专业运营+市场化提效”模式,通过引人引智、提升效能,全面促进中心城区快递服务运营效益和品质提升。现启动中心城区(河西)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项目招选运营管理团队的招商工作,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一)招商项目名称:永州市中心城区(河西)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运营管理团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招商单位:永州市城创置业有限公司
(三)招商项目内容:通过挂网招商方式选取合作运营服务方(简称服务方)派出运营管理团队,对本项目提供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运营管理服务,本项目招选运营管理团队的服务内容如下:
1. 本项目主要为招商单位招选服务方负责承担招商单位投资建设的永州市中心城区(河西)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全流程运营管理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筹备、快递企业整合入驻、分拣运输等设备采购考察、项目主体工程改造管理、项目组织架构搭建、共配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及安全生产培训、末端网点规划和管理、云仓及供应链规划建设、衔接快递企业总部等工作,确保运营3个月后,各入驻品牌快递企业考核指标(KPI)达到合格水平,实现包裹滞留率低于0.5%、分拣错误率少于0.3%、车辆满载率大于85%、投诉解决时效少于2小时,快递企业总部考核罚款不高于0.1元每票标准,并确保各快递品牌总部考核的分值不低于80分,生产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服务方负责本项目所在地快递企业整合工作,在不突破招商单位整合进驻条件下,签约起的第1年度内至少完成冷水滩区内3家头部品牌快递企业(中通、圆通、申通、韵达、极兔)进驻本项目;签约起的第2年度内至少累计完成冷水滩区内5家头部品牌快递企业进驻本项目。
3. 签约起的第1年度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亏损不高于200万元;第2年度完成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提供给招商单位的兜底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指标的兜底保证金为20万元。
4. 服务方负责在签约起120天内确保本项目正式运营。
(四)本项目设定年度收入考核任务指标为签约起的第1年度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第2年度完成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及有关服务指标作为绩效考核,若无法完成考核任务指标则由招商单位按实际完成收入及净利润对应比例扣罚服务费和保证金。服务方在完成年度经营考核任务指标后,招商单位对超出考核任务指标以上的净利润部分另按合同约定核付超额收益分成。
二、运营管理服务费及招商合作期限
每年度的委托运营管理服务费为不高于150万元(最终以招商考察选定的服务方报价金额为准);合作运营管理服务期采用“2+3”模式,即首次合作期为两年,首期合同期止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为三年。合作期间,根据合同及运营监管机制中的管理考核办法对招选的服务方进行监督、考核。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合作服务方基本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流管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相关内容。
2. 意向合作方为具备项目所需经营经验、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专业运营团队及技术力量,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 应具有在国内运营管理寄递物流的相关资质和经验,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至少管理2个(县区级及以上城市的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项目,且单个项目管理的品牌快递企业数应不少于3个,累计从事共配项目年限不低于3年,提供相关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4. 意向合作方派驻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团队不低于4名成员,其中派驻的负责人须具备8年以上物流行业经验,其他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物流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优秀、专业人士。
(二)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合作方提供承诺书,承诺被选定为本次招商合作服务方后按本公告上传的合同(见附件1)签订合同。
(四)招商合作服务方应提交项目运营管理总体方案,包含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方案,运营管理团队配置,运营管理架构、建设及团队培训方案,项目运维保障方案等内容,要求内容详细、完整及具有可操作性、持续性。
四、意向服务方须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一)服务方认同招商单位有关合同条款与要求。
(二)本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期内,服务方派驻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团队成员需经招商单位认可及最终确认派驻,并由招商单位实施绩效考核。
(三)未能满足上述承诺事项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商合作及实施。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 17:00。
(二)招商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菱角山街道潇湘丽景6栋1单元301号商铺(永州市城创置业有限公司),由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报名还需携带以下资料:
1. 意向合作方需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2. 营业执照、企业概况、业务资质、技术水平、商业信誉证明材料;
3. 按本招商公告第三项“合作服务方资格要求”的条款提供相关资料;
4. 招商响应金缴纳凭证;
5. 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限额为不高于150万元每年,报价资料格式自拟。
六、合作方选定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永州市城发集团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二)综合考察:若符合资格要求的合作方≥3家,择优选取3家进入综合考察阶段(综合考察、报价、运营类似项目规模及专业度等情况);若不足3家,直接对全部符合条件方进行考察,考察由永州市城发集团组建的考察团队实施。
(三)确定合作方:永州市城发集团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选取合作对象。
七、招商响应金
意向合作方须缴纳招商响应金10万元,并应在报名时提供转账至招商单位指定账户的凭证(账户信息见附件2)。如被确定为合作对象的服务方,在与招商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缴纳20万元的完成年度经营收入考核指标的保证金后,服务方缴纳的上述10万元招商响应金在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给服务方。若意向合作方存在资料虚假、恶意竞标等违规行为,招商响应金不予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商公告及结果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及永州城发公众号上分别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1730746963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区菱角山街道潇湘丽景6栋1单元301号商铺
邮箱:78228360@qq.com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商公告为潜在合作伙伴的邀请,非要约文件,双方权利义务最终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合作资格,已缴招商响应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商过程中,意向合作方产生的资料制作费、考察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城创置业公司及关联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四)本次招商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永州市城创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永州市中心城区(河西)寄递物流共配分拣中心招选运营管理团队项目合同